張貼日期: 2026-08-14 09:52:49 點閱:34
📢 家庭教育研習時數提醒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之工作人員(含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及行政人員等),每年應接受 4小時以上之家庭教育專業研習。
本年度輔導室已辦理2場實體家庭教育研習:
📌 4月11日:3小時
📌 5月20日:2小時
若老師目前的家庭教育研習時數尚未達 4小時,請於 11月30日前 至「磨課師」完成線上研習,以補足應修時數。
再請老師們留意自己的研習時數,並於期限前完成,謝謝大家的配合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