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縣115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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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2-10 09:59:57  點閱:108


一、本縣國中體育班招生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由本府統一辦理,欲申請就讀本縣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加本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通過體適能檢測成績標準者,始可報名參加各校自行辦理之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

二、115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報名期間為1141222日至11522日。

三、本次修正簡章第5點第2款,考生於國小56年級獲得本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或縣長盃相關競賽成績前三名或於國小階段曾獲得國手資格者,考生應於115226日前將相關資料提報欲就讀之國中審核並由該國中於115313日前提報本府審查,經本府審查通過或專案簽准者免測體適能。